电动车对人们的生活影响越来越大
一如所料,“禁售”听证顺利通过。其实不管最终结果是“逾半通过”还是“压倒性通过”,从听证《草案》公开之日起,这个结局早在意料之中。尽管反对的声音有理有据、尽管市法制办表示会“根据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研究并修改”,但综观听证会的历史,这些都不过是客套话,广州“全面禁电”指日可待。
其实有时我也很讨厌电动车。我曾经在半小时内目睹过两宗交通意外,始作俑者就是电动车;我也曾经在路上被飞驰而过的电动车逼得急急躲避、狼狈不堪。但冷静下来细想,其实电动车本身是无罪的。正如我们痛恨“醉驾”、“酒驾”,但我们痛恨的是驾驶者,而不是肇事车辆。所以我更倾向于立法规管电动车的驾驶行为,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将电动车一禁了之。更何况,禁摩时代我们还不需要送水、送餐、快递,但如果今日没有了电动车,这些生活服务谁敢保证不受影响呢?
只可惜该出面管理的部门找理由了!他们的理由很堂皇:电动车早该禁了,过去八年是个缓冲期;电动车禁而不绝,是因为还可以继续销售……他们大概忘了,摩托车被禁已经很多年了、摩托车甚至配件不在广州销售也已经很多年了,但摩托车还在广州某些地区穿行无阻!由此可见,“禁电”不止绝不是仅仅关乎销售。
再说,广州不是一个封闭的城市,你不允许电动车在广州销售,但你不能禁止周边城市销售,有需求的人还是会继续购买(事实上有需求的人很多);而且电动车比摩托车更方便,还不用跨区加油。既然无法断绝来源,电动车的问题最终还是应该回到“管”的问题上去。那为什么不能想一个更周全的办法,而非要想出“禁售”这一笨招呢?坦白说,禁摩已经打了某部门一次脸,现在大张旗鼓搞“禁电”,恐怕又是一个昏招。